又比如,我罵他時,心裡各種煩惱習氣就會增長,雖然此時看起來只有嗔恨心增長而已,其實,愛我的心也增長了。愛我的心增長時,我與他人比較時,愛自己更多一點的心,也會增長。所以罵他時,所有的愛我的心都會增長。其他的煩惱如我慢心等也多少會增長,牽一髮動全身,原本平靜的心,只要移動一角,就全部都影響了。看起來只有嗔恨心在作用,但同時影響到其他的煩惱習氣。同樣的,以前所造的業習氣也被牽動了。在集諦四行相“因集緣生”中的“集”,就是這個意思,一個因,它會作很多事情、幫助很多果報成熟。
所以不可認為只是開始種了一個因而已,它沒有幫助其他業成熟;但是,以因的過程來說,是開始種了一個因,然後讓它成熟、然後感果。剛才說“嗔心影響其他的煩惱習氣”(業習氣),影響指的是,其他煩惱的力量因而增長,也就是,使它們能感得各自果報的力量增強。力量增強,果報就會出現。
(摘錄自”道次之友”網站,雪歌仁波切開示”煩惱集與業集的關係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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